記者7月29日獲悉,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健全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
圍繞地方黨委主要負責人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提出,要推動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調查研究,調度督促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重要目標任務進展情況,推動構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組織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研究緩解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的重大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方面,《規定》明確,組織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規定組織編制發布省級、市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保證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充分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對環境影響和環境效益進行分析預測,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城鄉建設發展綠色轉型。
在明確責任的同時,《規定》也加大了監督追責的力度。其中,在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察。加強審計監督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貫通協調,用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形成監督合力。
此外,地方黨政領導干部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情況也將作為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的重要方面,加大考核結果應用和問題整改力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應當控制開展監督檢查的總量和頻次,優化精簡考核體系、指標和方式,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政策所所長董戰峰表示,作為美麗中國建設的“關鍵引領者”,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切實發揮領導和主導作用。在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征程中,要充分激發黨政系統的內生動力,形成全社會共建共享的生態治理新格局。當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尤其需要各級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積極擔當作為。各地黨政領導干部唯有切實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當好生態“守山人”,耕好環?!柏熑翁铩?,方能筑牢綠色發展根基,守護好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