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8日從證監會獲悉,近日,證監會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高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經查,*ST高鴻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筆記本電腦等“空轉”“走單”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當天,*ST高鴻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提示公告。《告知書》顯示,2015年至2021年,高鴻股份通過子公司高鴻科技參與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江慶組織開展的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此外,高鴻股份還通過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綜上,高鴻股份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6.94億元、24.52億元、24.20億元、32.59億元、56.34億元、24.83億元、18.05億元、7.35億元、3.94億元,占各期披露營業收入的9.34%、28.27%、26.97%、35.18%、49.38%、35.38%、21.11%、10.72%、6.65%。
此外,高鴻股份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8 年至2020年虛假業務收入和利潤的數據。2021年4月,證監會批準高鴻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募集資金總額為12.50億元。高鴻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