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青島證監局發布《青島轄區不具有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名單(第一批)》,29家企業在列。青島證監局指出,這些企業的名稱中雖含有“證券投資咨詢”字樣,但實際上并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核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未取得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證券公司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天眼查顯示,上述29家企業中,多家企業為“經營異常”,立思特證券投資咨詢(青島)有限公司已于8月1日注銷。
青島證監局提醒廣大投資者,“投資理財不受騙,查清資質是關鍵”。選擇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時,要核實機構合法性、識別從業人員身份,警惕高收益陷阱,不輕信非官方渠道。如果遭遇詐騙,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