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承銷報價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加大違規行為舉報處理力度。對于主承銷商以低于成本的承銷費報價、發行人干擾主承銷商承銷費報價等行為,市場成員可向交易商協會投訴舉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違反自律規則及本通知規定的,交易商協會將視情節輕重采取相應措施。
《通知》要求,強化承銷報價內部管理。主承銷商應根據《關于規范銀行間債券市場簿記建檔發行及承銷有關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債券承銷報價內部管理制度,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銷費報價參與債券項目競標。
要合理測算承銷成本。各主承銷商應當真實、合理測算承銷成本,覆蓋全業務流程的投入與所有應當計提的攤銷,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費、運營成本、系統建設成本及其他必要業務支出等。成本計算范圍應涵蓋總分支機構及業務前中后臺,并依據上一年度實際支出進行測算。
《通知》稱,要規范成本數據報送要求。主承銷商應于年度財務報告最晚披露日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交易商協會分別報送債務融資工具、金融債券承銷成本,并將資產證券化產品承銷成本單獨計算列示。2024年承銷成本數據應于2025年8月31日前報送。加強成本測算自律管理。主承銷商報送的承銷成本明顯有失客觀和行業公允的,交易商協會將進行重點核查和約談,并進行公示。
此外,《通知》還要求規范主承銷商選聘管理。發行人應主動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設置主承銷商比選評分指標,充分考慮主承銷商的專業水平、市場聲譽等因素,不得干擾主承銷商獨立、客觀的報價決策。
據悉,《通知》的發布是為強化銀行間債券市場承銷報價自律管理,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記者注意到,在處理承銷商低價承銷的問題上,交易商協會最近一直有所動作。
前期,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承銷規范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對低價承銷費、低價包銷等不合規行為的自律管理。協會監測到,在廣發銀行2025至2026年度二級資本債券項目中,銀河證券、廣發證券、興業銀行、國泰海通、中信建投、中信證券等6家主承銷商中標承銷費引發市場關注。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相關機構啟動自律調查。若相關方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違反自律規則的情況,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自律處理。
7月21日,交易商協會加強對廣發銀行等發行人的自律調查。近期,交易商協會在對廣發銀行2025至2026年度二級資本債券項目6家中標主承銷商自律調查過程中發現,發行人廣發銀行涉嫌存在引導價格等情形,協會正進一步查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