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5日從證監會獲悉,為落實《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進一步降低基金投資者成本,規范公募基金銷售市場秩序,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證監會對《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介紹,《規定》共6章28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降低認申購費率。將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的認申購費率上限分別調降至0.8%、0.5%、0.3%。同時,鼓勵銷售機構在覆蓋成本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認申購費打折力度。
二是優化贖回費安排。將贖回費全部計入基金財產,并將四檔贖回費率安排簡化成三檔,降低收費機制復雜性。同時,優化7日、30日、6個月持有期限的贖回費安排,引導投資者長期投資。
三是規范銷售服務費。將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上限分別調降至0.4%/年、0.2%/年、0.15%/年。同時,對持有期超過1年的基金份額(貨幣市場基金除外),不再繼續收取銷售服務費。
四是聚焦個人客戶服務。對個人客戶的銷售保有量,維持現行50%的客戶維護費比例不變,對機構投資者銷售權益類基金的保有量維持現行30%的比例不變,鼓勵銷售機構提升個人客戶服務能力。
五是明確平臺法律定位。明確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的法律依據及功能定位,要求行業機構積極對接平臺,并鼓勵機構投資者通過平臺申贖公募基金,增強行業直銷服務能力。
另外,《規定》還明確代銷機構清算賬戶沉淀資金應當按照活期存款利息劃歸基金財產所有、基金投顧業務不得雙重收費。同時,強化廉潔從業要求,禁止行業機構在基金銷售活動中以各種形式向他人輸送不正當利益。
當天,證監會還宣布同意公募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以下簡稱“FISP平臺”)正式啟動運行。FISP平臺是證監會授權中國結算建設并運營的行業性服務平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接入FISP平臺,并可借助FISP平臺開展基金直銷業務。FISP平臺通過制定統一業務標準、對接多元主體、匯集行業直銷力量,為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公募基金提供了集中式、標準化、自動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數據信息交互服務,有效解決了公募基金行業傳統直銷業務運營成本高、效率低、風險大等問題,有利于提高行業直銷業務服務水平,更好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入市。歡迎廣大機構投資者通過FISP平臺開展公募基金投資業務。
下一步,證監會將督促中國結算持續做好FISP平臺建設運營工作,不斷優化完善平臺功能,著力提升服務質量,切實為廣大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加規范、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