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審計署獲悉,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此前有消息稱,國務院26日下午發通知,要對全國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審計署將開始培訓,或下周進駐各省市。(7月28日《法制晚報》) 我國政府性債務問題近幾年來一直很受關注。美國城市底特律日前向法院申請地方政府破產保護,無疑加重了國人對我國政府性債務的憂慮。此次審計署要對全國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與底特律破產有沒有聯系不得而知,但顯然順應了民意,因為公眾想知道政府性債務規模究竟有多大,有沒有越過警戒線,債務形成原因是什么? 此前,盡管審計署對各地政府性債務進行過審計,但要么數據過時,要么數據不全面。2011年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這一數據對現在沒有多少意義。而不久前發布的審計結果顯示,36個地方政府2012年底債務余額共計3.85萬億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增長了12.94%。即只反映了36個地區政府債務情況,沒有反映全國各級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 從不久前公布的結果看,有的地方債務率超過100%國際警戒線。這無疑讓人很憂慮。盡管中國與美國國情不同,中國地方政府不會像美國城市那樣宣布破產。但很顯然,地方債務率超過100%,意味著個別地方財政已經“破產”。雖然這種破產不會表現出來,但必然會影響到當地正常的公務支出和民生支出這應該是中國式財政破產的一種表現。 這次對全國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意味著從中央到省、市、縣、鄉,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目的應該是獲取準確的數據,并把各級政府債務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保證各級政府正常的公務支出和民生支出。另外,政府債務不僅關系到財政風險,還關系到金融風險,因為地方政府主要是從銀行借錢。全面審計政府性債務,也是為了確保金融安全。 不過,要全面摸清各級政府性債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需要審計的面太廣,工作量太大,僅靠審計署的力量不可能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要么是各地交叉審計,要么是聘請社會機構參與審計,審計署進行監督和抽查。即便有辦法應對,也有不少挑戰。另一方面,各級政府性債務本身很復雜,既有顯性的,又有隱性的,要完全掌握債務的規模、結構、類型、成因,并不容易。 在筆者看來,這次全面審計政府性債務不能忽視三點:其一,增強審計的公開透明度。盡管此前關于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結果都公開了,但還是不夠詳細,沒有把審計過的每個地方的債務規模、結構、類型、成因一一公開,而是籠統的公開。而且,審計過程透明度也不夠。建議這次全面審計政府性債務,邊審計邊公開,讓過程和結果都徹底透明。 其二,對地方政府性債務不能“一審了事”,而是需要相關部門配合,在審計的同時問責跟進。這是因為,某些債務形成過程中有可能存在違規操作,比如,審計署曾披露:2010年度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發現共有違規資金超5308億元。還有一些債務可能用于豪華辦公大樓建設和三公消費。只有問責及時跟進,才能讓審計產生實際效果。 其三,需要相關改革措施跟進。政府性債務規模之所以很大,主要原因在于改革不到位。比如,由于分稅制改革不到位,造成地方事權和財權不匹配。由于土地財政不見改革,導致地方債務多以土地為抵押物。再比如,由于預算改革不到位,地方債務游離在人大監督之外;由于權力監督改革不到位,導致地方政府隨意借錢隨意花錢。也就是說,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應該及時通過改革進行糾正,避免債務越積累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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